本网讯:(党委宣传部 陈艺文报道)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我校获授“全国文明校园”殊荣。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全面提高办学治校整体水平、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系统工程,是激励青少年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有效途径。
据悉,下一步我校将聚焦“六个好”指标体系,进一步凝聚共识,营造共创文明校园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常态化。进一步凝练特色,深化校园文化品牌内涵,打造更多文化品牌和特色亮点。全面提升创建质量,持续在文明校园建设实践中展现新风采。
一审:刘正江
二审:杨兆瑞
三审:周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