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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第八届运动会游泳竞赛规程

2019-03-29 09:50:02 浏览量:

   

、主办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承办单位贵州财经大学体育工作部

比赛日期2019 4  18、19

比赛地点: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游泳馆

、参加单位各基层工会、各学院

、竞赛项目

1、教工男、女组学生男、女组;

2、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4X50米自由泳混合接力(两男两女)

竞赛日程:

4月18日:上午11:00,教工50米蛙泳、50米蝶泳

          下午14:30,学生50米蛙泳、50米蝶泳

4月19日:上午9:30,教工50米仰泳、50米自由泳、 4X50米自由泳混合接力

下午14:30,学生50米仰泳、50米自由泳、4X50米自由泳混合接力

、参赛资格

1、学生组: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2、 教工组:必须是在册的正式职工;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

4、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无论赛中或赛后,一经

发现有违犯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队)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对本人所在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取消团体名次及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

报名规定

1、以各基层工会、学院组队参赛。

2、每单位限报一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3、每人限报2各队每项限报2人。

、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办法进行。

3、单项报名不足三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报名该项运动员可从新报名其他项目

4、运动员检录时,必须出示工作证或分院证明,不能出示者将不得参赛。

5、运动员比赛时服装应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不能穿分体泳衣

、录取名次及奖励

1、各单项按报名人(队)数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学生前三名颁发奖牌;不足8人(含8人)的则减1录取

2、单项第1—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3、接力比赛按单项双倍积分;

4、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累计3次(含3次)以上的代表队,不予录取团体名次

十一、游泳比赛教工年龄分组:

1、教工甲组:39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教工乙组:40岁-49岁(1979年12月31日至1970年1月1日出生);

3、教工丙组:50以上(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报名与报到

各参赛单位于48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6967772@qq.com并同时将打印填写的报名单加盖公章至:贵州财经大学体育工作部办公室。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618588231

、仲裁委员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

、仲裁和裁判由学校统一聘请。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由贵州财经大学体育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x


                                              贵州财经大学体育工作部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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