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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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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6级学生缴纳2017-2018学年学住费的通知

2017-07-10 15:39:07 浏览量: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今年将继续采用银行代扣形式收取学住费,不安排现场集中收费。我处已于2017630日前完成了学生代扣银行卡的收集工作,为确保代扣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银行代扣时间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采用银行卡代扣形式收取学住费。代扣时间为2017-2018学年开学报到前一天,即2017829日。

二、采用银行代扣形式收取学住费的范围

采用银行代扣形式收取学住费的范围为除生源地贷款学生外的所有在校生,包括2014-2016级在校本科生、2015-2016级在校专科及研究生。代扣费用包括:学费及住宿费。

三、特别提醒

(一)银行只能通过学生本人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银行借记卡进行学住费代扣。其他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及各行存折暂不能进行代扣。

(二)已申请助学贷款且贷款成功的同学不要在提交的银行卡内存有超过学费及住宿费总金额的余额,以免卡内资金被代扣。这部分同学的应缴学住费待贷款到达学校后我处会自动为其转交,并多退少补。

(三)请同学们务必在2017828日前在提交代扣的银行卡内根据本学年应缴费金额(学费及住宿费)存足资金。为保证扣款的顺利进行,请至少在卡内多存10元,以免扣款失败。各专业收费标准已在我处主页上公示。

(四)在代扣后我处将向各学院提供扣款成功学生名单,作为学生开学注册依据,并统一提供所有代扣成功学生的缴费收据,请各学院及研究生部发放。

     贵州财经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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