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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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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0-02-02 10:40:06 浏览量: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教职工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外语水平及申请资格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流程

(一)材料提交:39日前,申请人将《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和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交至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推荐:313日前,学院(部)完成对本学院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含:对拟推荐的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出具推荐意见;对拟推荐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和推荐意见等。),将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评审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推荐名单》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花溪校区立德楼315办公室)。

(三)正式网申:310-31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四)校内评审:学校组织对各学院(部)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与联系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12);

(二)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咨询与联系。

(联系人:胡继昌;联系电话:88510922;邮箱:43414600@qq.com

附件1: 1.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表(学生用表).doc

附件2: 2.贵州财经大学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表(教职工用表).doc

附件3: 3.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xlsx

附件4: 4.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说明.pdf

附件5: 5.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评审专家意见表.doc

附件6: 6.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pdf

附件7: 7.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国内申请人).pdf

附件8: 8.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研究生类).pdf

附件9: 9.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rar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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