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档案馆 何肖毅 图文报道)6月18日下午,校党委副书记谌莉萍就我校教师提出的《关于收集河滨校区旧物作为校史留存纪念物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召集档案馆、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国资处、法规处、后勤处、校友办、校史馆等部门在立德楼224室召开工作协调会,会议由谌莉萍主持。
会上,档案馆馆长罗夏惠介绍了《建议》的具体内容,与会人员针对《建议》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就做好该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大家一致认为《建议》对保存我校历史有重要的意义且具有可操作性。
谌莉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要做好前期资料收集和准备工作,一是宣传部、档案馆会同现教中心对河滨校区进行实地拍摄和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取得第一手资料;二是档案馆负责河滨校区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三是党政办公室、法规处和国资处及时与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去函就相关事宜进行沟通。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会后将尽快落实会议决定,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