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法学院 张婕 报道|摄影 罗滢)为加强学界与司法实务界的联系与合作,法学院邀请贵州省监狱管理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贵州筑城地区检察院、贵州民族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于6月25日在法学院召开“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会议由法学院副教授杨勇主持,法学院院长陈玉梅教授致辞。
陈玉梅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简要介绍了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办学规模、师资结构、办学特色等情况,希望以此学术研讨会为契机,加强学院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发展。
本次会议根据减刑假释案件办案主体的差异,分为三个单元。会议第一单元为“法院实质化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经验与探索”。本单元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阮劲松作主旨发言,阮劲松就贵阳中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基本情况、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进行了全面介绍,对如何推进实质化审理作了阐释。
会议第二单元为“庭审实质化背景下减刑假释案件中的检察监督”,由贵阳市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罗礼斌作主旨发言。罗礼斌针对准确把握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四项基本要求逐一进行解读,强调应切实强化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机制,大力加强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指导及工作保障。
第三单元“刑罚执行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经验与探索”由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吴长方作主旨发言。
吴长方指出,减刑、假释并非罪犯的权利,并不能简单认为罪犯达到一定服刑期限就应该获得减刑、假释。减刑假释的功能旨在激励罪犯改造,核心在于保证公平正义。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正万,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詹述波,我校法学院副教授王霖、陆敏在会上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一审:刘正江
二审:陈艺文
三审:周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