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国有资产管理处 朱钦 图文报道)为规范学校采购管理及采购合同管理,提高采购及采购合同签订效率,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采购规定。11月8日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开展采购管理及采购合同管理业务培训。培训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杨燚主持,学校各部门、各学院行政相关负责人及采购工作相关人员参加。
本次培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杨燚首先就培训的目的与内容进行介绍;第二阶段各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对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进行详细讲解,杨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采购中应注意的七个问题和两个提醒;第三阶段进行交流互动,大家就采购过程中的疑惑进行交流,针对采购活动实施中的疑惑,国资处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以例明理,并进一步明确注意事项。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实际操作流程的理解,提高了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审:刘正江
二审:陈艺文
三审:周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