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信访投诉的主要范围
1.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检举控告。
2.对学校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形。
4.来信来访地址: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立德楼433室。电话:0851—88510365。邮箱:jw@mail.gufe.edu.cn。举报箱(分别挂于立德楼一楼大厅和立德楼466办公室门口)。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举报。
四、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