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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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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遴选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2-04-21 14:30:57 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宣传组织申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选派工作应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立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顶层设计落实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2.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期限为 3-6 个月;

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 3-12 个月;

博士后资助期限为 6-24 个月。

3.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三、组织实施

选拔对象应符合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选派办法”的要求以及我省规定的其他条件。各学院部门要着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后,出具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并对上述表现作出评价。

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资格应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相关规定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定标准附件2)。

四、申报流程

符合人选条件的申请人员于4月29日下午16:00前所在学院或单位的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同意申请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本人的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方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立德楼315办公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在收集整理完申请人材料后报学校审批是否同意推荐。

学校同意推荐的申请人应于5月1日-15日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5月15日前提交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平台打印)和电子版(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命名)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学校统一报送。

五、 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选派办法和人才培养实际切实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510922)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

  附件3: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pdf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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