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并于2019年4月1日前将申请人所在部门或学院推荐意见函(推荐函盖部门公章,学院书记、院长均需签字同意)及个人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立德楼315);电子版推荐意见函请发送至邮箱69835201@qq.com。联系人:王翌,联系电话:0851-88510922。
附件:2019艺术类人才项目.pdf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