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二、承办单位:体育工作部 校工会
比赛日期:2018年11月6日下午两点
四、比赛地点: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游泳馆
五、参加单位:各基层工会
六、竞赛组别:教工男、女组
七、竞赛项目: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4X50米自由泳混合接力(两男两女)。
八、参赛资格
贵州财经大学在编职工及人事代理人员
九、参加办法
(一)以各基层工会组队参赛;
(二)每单位限报一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三)每人限报1个项目(可兼项);各代表队每项限报3人;
(四)运动员必须出具医院身体健康证明(三甲以上医院),适合从事该项目方可报名参加,各基层工会自行办理运动员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办法进行;
(三)单项报名不足四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报名该项运动员可从新报名其他项目;
(四)运动员检录时,必须出示工作证、身份证,不能出示者将不得参赛;
(五)运动员比赛时服装应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不能穿分体泳衣)。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按报名人(队)数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不足8人(含8人)的则减1录取。体工部教师单列名次。
(二)单项第1—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三)接力比赛按单项双倍积分
(四)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无故弃权1次,处罚扣该代表队3分;无故弃权累计次(含3次)以上的代表队,不予录取团体名次。
(五)比赛分为两个年龄段参加比赛
A组:45岁及以上(含45岁);
B组:45岁以下。
十二、经费
比赛及赛前训练、装备由各基层工会自理
十三、报名与报到
各参赛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并同时将打印填写的报名单加盖公章邮送至:贵州财经大学工会办公室。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娟
联系电话:88628967 邮箱: 350965903@qq.com
十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五、设仲裁委员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
十六、仲裁和裁判由学校统一聘请。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由贵州财经大学体育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教职工游泳比赛附件1.docx
贵州财经大学体育工作部
贵州财经大学工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