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档案馆建设及丰富人物类档案,进一步传承校园文化、凸显学校特色、增进校友凝聚,学校档案馆决定面向全校开展征集我校人物档案资料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教职工及校友(含在职、离退休、已故)。
二、征集对象
1.历任学校党政领导(含民主党派副厅级以上干部);
2.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人员;
3.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如:获得省级以上重要奖项者,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者,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黔灵学者等);
4.三级以上教授;
5.历届全国全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6.优秀校友;
7.其他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等。
三、征集内容
1.生平类:自传、日记、个人简介、个人回忆录(含他人撰写的回忆材料等)、工作笔记等;
2.信函类:对学校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书信、便笺、电报、传真、电话记录等;
3.证件类:学习、进修、工作,参加党派,出席国内外重大会议和活动的有关证件(含学生证、工作证、聘书、任命书、委任状、代表证等);
4.评价类:学术界、国内外媒体(含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省级以上重要领导人对本人的评价;
5.成果类:本人毕业论文,撰写或主编的专著、译著、正式出版的教材、参考书、重要讲义、代表性论文,有价值的笔记和手稿(包括学习笔记、读书笔记、习题本、会议记录等),获奖证书、奖状、奖品、奖杯等;出席国内外重大会议及活动的讲话、报告;
6.声像类:个人成长、学习、工作及出席国内外重大会议及活动的照片(含电子版)、录音、录像、影片(含胶片、VCD、DVD 等);
7.收藏类:本人收藏的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图书、资料、实物,本人使用过的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实物(含办公用品,馈赠礼品等)。
四、相关要求
1.相关档案资料均由各学院(部)、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征集、整理后,统一上报档案馆(档案馆102办公室)归档,联系人:李志华,联系电话:88628950、15286047778。
2.所有上报资料均需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各学院(部)、各单位在报送相关资料的同时,需一同报送征集对象2寸近照(已故者旧照亦可);征集对象300字以内个人简介,尤其着重在校时期的内容介绍,具体包括姓名、年龄、毕业时间、毕业院系及专业、工作单位、现任职务或职称、工作简历、在我校就读期间主要事迹、工作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及社会反响等。
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