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获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欧〔2021〕10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留金欧〔2020〕9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成功获批1项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别区域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项目执行期为三年(2021-2023年)(详见附件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现将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出国留学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及申请条件
(一)留学身份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人,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教职工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外语水平及申请资格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二、留学单位及选派专业
马来西亚理工大学: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统计学类;
马来西亚拉曼大学: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统计学类。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提交: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和个人申请材料(两封专家推荐信(中、英文)、赴外学习研修计划(中、英文)、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交至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推荐:3月15日12:00前,各学院(部)完成对本单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将学院(部)推荐函(含推荐名单)、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及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等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花溪校区立德楼315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OA统一发给相关联系人。
(三)校内复审、推荐:学校组织对各学院(部)推荐的申请人进行复审,择优向对方院校推荐人选,与外方院校联系沟通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发放事宜,并按要求统一协调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录取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可对留学人员提供学费资助,并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国际往返旅费。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与联系
(一)202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0);
(二)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咨询与联系。
附件1:关于确定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获资助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出国留学申请表(教师用表).docx
(联系人:胡继昌、李志伟、史兴;联系电话:88510922)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