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获资助项目的通知》、《关于启动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成功获批1项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别区域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项目执行期为三年(2021-2023年)(详见附件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现将2022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留学人员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及申请条件
(一)留学身份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人,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教职工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人,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人,可申请资助3-12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龄符合相关规定(攻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项目基本条件、外语水平及申请资格等条件应符合《关于启动2022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57)查询。
本项目优先推荐已获得马来西亚拉曼大学录取通知或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要求的师生报名。
二、留学单位及选派专业
马来西亚拉曼大学: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统计学类等。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提交: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和个人申请材料(两封专家推荐信<中、英文>、赴外学习研修计划<中、英文>、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交至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推荐:11月19日前,各学院(部)完成对本单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将学院(部)推荐函(含推荐名单)、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个人申请表、个人申请材料等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花溪校区立德楼315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OA统一发送至李志伟老师。
(三)校内复审、推荐:学校组织对各学院(部)推荐的申请人进行复审,择优向外方院校推荐人选,与外方院校联系沟通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发放和联合培养计划制定等事宜,并按要求统一协调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录取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可对留学人员提供相应留学资助和一次国际往返旅费。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与联系
(一)相关项目问题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区域问题研究项目专栏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80);
(二)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咨询(联系人:李志伟 联系电话:88510922)。
附件1:关于确定2021年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获资助项目的通知 (1).pdf
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出国留学申请表(教师用表) .docx
附件3:贵州财经大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用表).docx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