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6年10月10日    星期一 学校首页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扫描关注官方微信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选派教职工参加2022年春季学期外语培训的通知

2021-11-05 20:50:14 浏览量: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学校国际化办学战略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实现学校国际化办学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选派10名教职工,赴四川外国语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全脱产英语培训。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外语培训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在校工作两年以上,且每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未受到各种纪律处分。

(四)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单位可优先推荐:

(一)近两年准备出国研修,需要获取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合格证书的教职工。

(二)学校重点建设学科的骨干与青年教职工。

(三)承担留学生教学培养工作任务的教职工。

(四)承担学校国际化办学工作任务的教职工。

二、选派流程

培训人员选派工作坚持按需派出、择优推荐、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以下流程进行选派:

(一)个人填写教职工外语培训审批表。

(二)报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处长办公会审议同意,所在单位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并出具以下资料:

1.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或处长办公会纪要。

2.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推荐报告(推荐报告要求详细介绍推荐人的思想政治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参加学习培训的原因、培训结束后对推荐人的工作安排计划等内容)。

(三)培训审批表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四)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对推荐人员进行英语水平测试。

(五)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拟推荐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最终参训人员名单。

三、培训管理

(一)参加培训人员派出前应签署学习培训承诺书,未签署学习培训承诺书者不予派出。

(二)参加培训人员在外培训期间须遵守学校和培训单位的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者将被终止培训,学校将对其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三)参加培训人员在外培训期间应认真学习,结业时参加并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英语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且获得高级英语合格证书。

(四)参加培训人员在外培训期间,其工龄、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职称评审不受影响。

(五)学习培训完成后,参加培训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报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进行备案。完成学习培训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在计算教学工作量以及聘任期满考核时,学校对其脱产学习培训期间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视为已经完成。如未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学习培训计划(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则不享受教学工作量减免政策。参加培训期间,科研工作量不予减免。

(六)参加培训人员在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英语合格证书后,2年内至少申报一次国家留基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七)参加培训人员在结束培训2年内应完成学校相关国际化办学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1、教师岗教职工应承担以下工作任务中的一项:

1)承担国际学院或西密歇根学院的专业课程双语教学工作。

2)承担所在学院本科生或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双语教学工作。

3)承担留学生专业课程双语教学工作。

2、管理岗教职工应承担以下工作任务中的一项:

1)承担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每年参与学校重大国际交流活动的筹备、组织、管理工作(如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活动、学校自主举办或承办的大型国际会议等)。

3)承担所在单位国际化办学工作任务。

(八)培训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学习培训考核合格,返校工作后凭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英语合格证书,学校予以全额报销(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协议价为12000元/人)。学校对参加培训人员可报销一次往返城际间交通费,具体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培训期间的生活费由培训人员自理。教职工在学习培训期间未能完成培训任务的,暨未能取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英语合格证书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括学费与交通费),学校不予报销。

四、其他要求

(一)教职工英语培训是提升教职工队伍整体国际化素质,加强国际化办学人才储备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学校国际化办学战略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各部门务必从自身和学校长远发展着眼,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好宣传工作和推选工作。

(二)为保证培训效果,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全脱产学习,各单位在推荐人员时须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以支持教职工的脱产培训学习。

(三)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综合考虑被推荐人员的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确定部门推荐人选。

请各单位于11月19日前将本单位2022年春季学期教职工外语培训汇总表、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分管校领导签字)、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或处长办公会纪要、教职工个人填写且完成审批的《贵州财经大学教职工外语培训审批表》、《贵州财经大学教职工外语培训承诺书》(个人签字并按手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教职工个人的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立德楼315办公室)。请各单位在提交纸质版材料时将本单位2021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外语培训汇总表(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王翌老师处。

(联系人:王翌,联系电话:13511904959)

附件1:贵州财经大学教职工外语培训审批备案表.docx 

附件2:贵州财经大学教师外语培训承诺书.docx 

附件3: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教职工外语培训汇总表.xlsx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11月4日




                                      

  • 春天的贵财
  • 春暖花开
  • 最美四月:花开校园
  • 旗杆
  • 院士墙
  • 图书馆
  • 校园风光
  • 贵财校门
  • 校园一角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Copyright @ 2017  贵州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管理科          
校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     邮编: 550025     黔ICP备11002389号